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
文科各院系、各有关单位: 
 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,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,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省社科规划办《关于我省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我处将对2011年之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,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,共同做好在研项目的检查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  一、检查范围 
  2011年之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、青年项目,不包括2011年度立项项目。 
  二、检查内容 
  1、研究进展情况。 
  2、中期成果情况,包括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,成果出版、发表、获奖及获得社会反响情况。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,另写出介绍成果的书面材料(1000字左右)附在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》之后。 
  3、重要事项变更情况。 
  4、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。 
  三、检查方式 
1、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》,经费使用情况一栏请到财务处核对,并加盖财务处公章。   
2、凡到期未结项的项目,特别是多次延期、暂缓结项的项目,请项目负责人尽可能在本次年度检查中一同办理结项手续(承诺在11月30日前结项的可不填《年度检查表》),要保证项目完成质量。 
  3、仍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或确实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须提交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。如抽查出有擅自延期、变更内容而未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的,我处将不予受理结项并将情况上报省社科规划办。 
  四、提交材料 
  1、项目负责人填写的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》一式两份(已盖财务处公章)。 
  2、项目负责人有重要事项变更的,需要交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1份。 
  五、提交时间 
  请于11月24日前送交我处。 
  联系人:李秀娟 
  联系电话:85215762 
   
社科处 
2011年11月17日 
附件: 
  1、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名单 
  2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
  3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